我向附近其他店主打听后得知

发布时间:2015-8-3 16:24:42   点击数:
“我不差那点儿钱,就是对这种推托的行为感到可气

一旁的王姓店长则站出来表示,如果宫女士愿意签署租赁协议,他愿意承担房子一年的公企费为了保证承诺的可靠性,王姓店长还主动将承诺写在了租赁合同上记者在宫女士出示的租赁合同上看到,第八条明确写着“丙方承担此房公企费2015年4月1日至2016年3月31日止”合同中的丙方正是嘉诚房屋托管租赁中心经理

就在宫女士的店开了两个月后,她收到了房租管理单位催缴公企费的通知,“既然合同约定中介出这笔钱,那么我只能找中介要,但是中介给我的答复是签合同的王姓店长不干了,公企费中介不管”

当日,记者跟随宫女士来到嘉诚中介大经路店,一名自称工作人员的女子表示,当初与宫女士签合同的王姓店长已经不干了,至于长春晚报发行量合同中的约定她也无法确定真伪,但是以公司的要求,这样的合同是不允许签的,“我们承认员工在签订合同时存在一定的失误,但是这名员工已经辞职了,具体情况还需找到当事员工了解”随后,该工作人员当场拨通了这名王姓店长的电话,经过短暂沟通后,该名工作人员坚决表示,公司不会负责合同上的公企费,让宫女士找那名王姓店长解决

究竟嘉诚中介该不该继续履行合约?对此,记者咨询了吉林铭英律师事务所张律师,他表示,中介的店长既然与租赁方签订了合同,那么就意味着中介应该继续履行约定,“店长所代表的是中介机构,签订合同也属职务行为,那么中介机构就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中介机构拒绝履行合同,这种行为将涉嫌违约,宫女士可以通过法长春晚报广告代理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7月1日,记者来到了宫女士的美体店,她对记者介绍说,自己在今年年初想在西四道街附近开家美体店,于是委托位于大经路的嘉诚中介帮忙选房,“当时接待我的是王姓店长,一直是他带我四处找房源”最终,宫女士相中了位于西四小学附近的一间门市房,房租为2000元/月

中介承认员工失误 却不愿履行合同

(原标题:店长辞职中介拒绝履行合同 律师: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中介承诺管公企费 俩月后店长不干了

在此,张律师提醒市民,在房产交易过程中,首先要仔细阅读买卖双方的合同约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次,佣金的付款方式尽量分期来付,可以采取事前、事中、事后三次付款的方式,保障服务的质量再者,所有的付款必须有票据,以便有相关证据长春晚报登报电话保护自己的权益最后,防范中介人员变更、中介机构倒闭等意外情况发生的风险

长春晚报记者 袁迪 实习生 杨震

“我向附近其他店主打听后得知,这个房子没有产权,管理单位是长房集团,所以每月都得收公企费”宫女士说,得知额外还需要缴纳费用,宫女士对租房产生了动摇

律师:中介行为涉嫌违约

宫女士告诉记者,其实公企费仅150元/月,自己完全有能力承担,但是面对中介这种耍无赖的态度,自己说啥也要讨个说法中介不能因为店长走了就不管了,起码租赁合同是嘉诚中介的,签字的店长也是中介的人,出了事中介怎么能撇干净?”为了讨一个说法,宫女士多次找到嘉诚中介,但是对方不仅没解决问题,反而责怪宫女士当初不应轻信约定,“我去过三次了,每次接长春晚报发行站待我的人都不一样,给我的答复都是中介不管,称中介费才900多,怎么能管一年1800元的公企费?”

2015年4月,从事美体行业的宫女士通过嘉诚中介,相中了一间位于西四道街的门市房,由于该门市房无房产证,如果想开店营业,每月要向房屋管理单位额外交纳公企费见宫女士有些犹豫,中介店长主动提出,愿意承担一年的公企费,并将此承诺写在了租赁合同上如今,宫女士收到交纳7月份公企费的通知,当她再次找到中介时,却被告知那个店长不干了,公司不承认其所签的合同

“当初委托嘉诚中介帮忙找房子,也是看中它的品牌信誉,结果出现问题了竟然这么推托,实在让人寒心”宫女士当场表示,她坚持要为自己讨个说法

原标题:店长辞职 中介拒绝履行合同 中介店长为创业绩,长春晚报报社电话搭钱帮客户租房,承诺管一年租房公企费,结果俩月后——

本文来源:中国吉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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